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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申请执行人为法官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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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斌  发布时间:2021-03-30 10:50:34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为执行一庭庭长刘洋赠送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锦旗上绣着“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八个烫金大字,以表达申请人对执行法官的敬佩和感谢。

 


     事情的缘由还得从头说起。2013年2月12日,被执行人饮酒驾驶二轮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张某撞伤,颍上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10.04万元,张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1月14日该案恢复执行,因申请人张某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经申报被批准同意救助4万元。经承办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协商,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法规,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庭给付执行款6万元。该案被全部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