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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开到病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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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迪  发布时间:2021-04-27 10:06:12 打印 字号: | |

一名刑事被申请人由于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体现司法人性化关怀,颍上法院决定到医院开展巡回审判。4月26日,颍上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颍上九合医院开庭审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



2017年8月10日晚8时左右,被申请人缪某持粪铲子将本庄村民李某打成轻伤二级,2020年5月12日10时许,缪某又持刀将本村村民张某身体划伤。缪某在2017年经司法鉴定,患有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2021年经评估,缪某危险性为三级,危险性因素近三个月内有被害妄想、猜疑等精神病性症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依从性较低。公诉机关认为,缪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法应对其强制医疗。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树立现场以案说法:强制医疗是针对精神病人的一种社会防卫措施,而非刑罚措施。然而,由于很多精神病人具有严重的暴力性攻击倾向,人身危害性极强,如果不对这些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他们可能会继续危害社会。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处以刑罚并不意味着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放任自流;相反,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我国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