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日,颍上法院耿棚人民法庭来到颍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耿棚支行巡回审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是原告颍上中银富登银行有限公司诉被告石某某、曹某某一案,经过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依法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庭法官组织召开银行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承办法官联系实际,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解读了有关《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解答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有关法律咨询。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日,颍上法院耿棚人民法庭来到颍上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耿棚支行巡回审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是原告颍上中银富登银行有限公司诉被告石某某、曹某某一案,经过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依法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庭法官组织召开银行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承办法官联系实际,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解读了有关《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解答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有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