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八里河风景区人民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依法对裁判文书进行电子送达,这是颍上县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首次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裁判文书电子送达”模式审理的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适用普通程序立案后,承办人对案件进一步审查时发现,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上反映本案借款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鉴于案涉标的额较小,承办人从方便当事人、节省司法资源方面考虑,本案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方式审理。该案实现当日调解撤诉,当日完成撤诉裁定书网上审签、电子送达,用便捷高效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
近年来,颍上县人民法院稳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与中国邮政公司签署集约送达合作协议,依托邮政网点资源和配送资源,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在民商事案件中,优先选取电子送达方式。当前,我院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率已提升到50.2%,平均送达周期缩短至2.2天。这是我院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的又一新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