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颍上县处于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时期,颍上法院现场办公活动也随即按下暂停键,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颍上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等诉讼服务,切实做到审判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4月19日,民二庭在办理原告颍上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龚某某、第三人颍上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一一沟通,引导当事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与庭审,随着承办法官敲响法槌,法官、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通过“云上法庭”连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流畅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二庭审判团队围绕法律规定,依托信息化设备,高效、安全、及时审理案件,成功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庭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