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更好地让社会公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2022年7月19日上午,颍上法院邀请银行职工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案件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向他人出租手机卡及多张银行账户、网银支付密码等,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金额不少于2231万元,违法所得不少于1.5万元。其间,被告人黄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向刘某提供三张银行卡、手机卡、网银支付密码等,供刘某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黄某提供的三张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帮助金额不少于138万元。为了谋取更多的非法利益,黄某伙同其妻子被告人闫某再次申办三张银行卡提供给刘某,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三张银行账户支付结算金额不少于386万元,黄某、闫某违法所得不少于1.4万元。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投案。被告人刘某、黄某、闫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十五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黄某、闫某均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种生动的“庭审公开课”,不仅体会到审判程序的公正严谨和法律的权威,更深刻直面地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