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吴某为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朱名扬送来一面“依法为民做主,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意。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2019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颍上县江口镇小河村村民委员会自愿返还吴某租金30万元,补偿吴某损失4万元。
因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2019年11月,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时履行。
经查实,被执行人在颍上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有经费收入,执行法官依法提取该笔收入24万元。吴某为感谢颍上法院法官的强制执行力度,特制作一面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自已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