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委文明办、颍上县文明办下发表彰决定,授予颍上县人民法院为“第十二届阜阳市文明单位”、“颍上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值得一提的是,八里河风景区人民法庭亦被授予了“颍上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颍上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单位的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相融合,在坚定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单位文化建设、文明优质服务、诚信守法建设、优美环境建设、特色创建活动等方面均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建设文明颍上、法治颍上贡献力量。
荣誉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下一步,颍上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不断涵养文明之风,坚持不懈打造德行高地,用文明司法实践引领法院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