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近日,六十铺人民法庭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走进法庭,旁听一起涉公共利益合同类纠纷案件的庭审。
经庭审查明,2013年5月1日,被告安徽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陈某某与原告颍上县某镇人民政府签订一份《出租协议》,原告将位于镇园林场工业园区境内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给被告,用于被告建设生物秸秆加工厂及仓储池,被告支付第一年租金后,因其后的租金久拖未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庭审中,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本案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们还在镇人大主席李红的带领下,参观考察了法庭建设、荣誉室、图书室、科技法庭、诉讼服务站等场所,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庭长陶建之向人大代表报告了该庭近年来执法办案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对六十铺人民法庭多年来执法办案取得的优异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代表们一致认为:通过庭审旁听的“零距离”接触,更加真实地了解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真正让社会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提高了人大代表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有利于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