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扬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颍上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姜允明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事迹
1989年2月,21岁的他进入颍上县人民法院工作,选择了天平,就是选择了正义,选择了责任,选择了担当。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从普通干警到副庭长、庭长,从事基层法院工作达34年,从青丝到白发,从懵懂的司法“小白”到独挡一面的“行家里手”,几十年来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是他工作的动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标!他就是颍上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姜允明。
一、讲政治,他是信念坚定的支部“掌舵人”
党龄已达24年的姜允明同志,是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他切实履行党建“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带领全庭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教育引导本庭干警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党员队伍活力不断增强。行政审判庭党支部多次被颍上县法院评为“优秀党支部”。
二、强业务,他是服务大局的“硬核庭长”
2019年12月姜允明同志勇担行政审判庭庭长职责,他刻苦钻研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由民事法官成功转型行政审判领域的“行家里手”。由他执笔起草并经院党组研究,制定出台了《颍上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颍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社会效果良好,在全市各基层法院尚属首例。在深入分析颍上县行政案件收结案趋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案件被告败诉原因的基础上,他编纂出《颍上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2018年-2020年)》,该白皮书的公布使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起到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理某建筑劳务公司与颍上县南照镇人民政府行政协议一案中,因双方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不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和优化营商环境。他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数次往返合肥、南照两地了解企业诉求、深入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义务人自动履行了1880万元补偿款,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优化了本地营商环境。
三、勇担当,他是爱岗敬业的“拼命三郎”
姜允明同志勇于担当,2018年以来,他共办理或参与办理了各类行政案件698件,结案695件,结案率99.57%,曾荣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案件,从不挑肥拣瘦。在审理刘某某与颍上县江口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中,刘某某因相信封建迷信,认为镇政府非法占用其坟地破坏了其家族的风水,导致其家人死亡,故坚决要求返还土地、恢复原状,但案涉土地已经建成晴江文化广场、实际返还已无可能。姜允明多次前往江口镇协调、化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消除了当事人的信访隐患、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除办理行政案件外,他还带头办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经常组织全庭法官分析研讨案情和法律适用,查看现场、协调沟通、回访当事人,无论双休日或节假日,加班加点已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