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经颍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颍上县人民法院张旭同志为执行局(庭)局(庭)长,汤滨同志为刑事审判庭庭长,蔡军同志为执行局(庭)副局(庭)长,张洋同志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同时会议任命张旭、顾白阳、许鹭鹭、姜珊等四名同志为颍上县法院审判员。
大会向7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3月21日,经颍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颍上县人民法院张旭同志为执行局(庭)局(庭)长,汤滨同志为刑事审判庭庭长,蔡军同志为执行局(庭)副局(庭)长,张洋同志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同时会议任命张旭、顾白阳、许鹭鹭、姜珊等四名同志为颍上县法院审判员。
大会向7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