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扬司法权威
法院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公里”,它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经过全国法院三年的全力攻坚,2019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近年来,颍上法院在中共颍上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职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执行案件质效水平全面提升。
2017年以来颍上法院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指标不降”,全面落实“史上最严执行措施”,持续向被执行人施加全方位、多领域、包围式的查控压力。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9516件,执行结案19508件,执行到位金额14.11亿元,执行结案率99.96%,位居全市法院第一。2021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982件,新收案件同比上升55.13%;执行结案5975件,执行到位金额为3.66亿元,结案率99.88 %,同比上升0.09%;执行结案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三项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在全市法院均排名第一。
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解决执行难,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汇聚全社会力量,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我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和“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争取各方关心、支持和帮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成立“颍上县攻克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了《颍上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方案》,并下发《颍上县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把解决执行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综治一票否决。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落实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全方位织紧织密失信惩戒之网。将12253名被执行人和933个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个人征信系统;对18631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依托微信、微博、网站、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07人;为6598名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联合邮政部门制作“失信被执行人邮政海报”7期共1690人,张贴到其居住的乡镇、社区;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嵌入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发改委工作系统,扩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向县监察委集中移送了93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信息;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6802名意向人选涉执行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将103名意向人选涉执行案件情况通报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晋升资格进行限制,为“两委”换届工作把好“入门关”。全方位执行的惩戒协同化,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被执行人的失信逃债的生活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9.55%,位居全市法院第一。
二、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
制定《颍上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改革方案》及《颍上县人民法院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工作管理规定》,彻底打破过去“一人包案到底”传统执行模式,将案件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立案、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结案六个阶段;经县编办批准我院执行局内设执行综合管理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裁决庭四个机构,分别行使执行综合事务管理、执行查控、执行处置、执行裁决四项职能;同时派驻执行局9名法警,成立执行警务保障中队,提升执行工作强制性。全面推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组建综合管理团队、执行实施团队、执行处置团队、执行裁决团队。依托执行指挥中心,成立9个执行事务团队;依托执行一庭按“1+1+1”模式组建9个执行实施团队(即1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1名法警)分别负责8个基层法庭和县院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托执行二庭按“1+1+1”模式组建执行处置团队(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依托执行裁决庭按“1+1+1”模式成立执行裁决团队(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按照“严管理、快查控、稳处置、慎裁决”工作原则,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实行“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真正实现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在法院内部分离。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新模式,最终实现了执行周期的缩短、执行效率的提高,最大程度减少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质效。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从2017年的178天缩短至2021年的49天,平均结案周期缩短72%。
三、强化法院内部分工协作,建立健全立、审、执、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制定《颍上县人民法院立审执协调配合的若干规定》,加强执行立案审查,在立案、审判阶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引导债权人积极主动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促执行;推行保全保险担保工作机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保险公司人员派驻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诉讼保全和执行悬赏保险业务。2018年以来办理保全保险担保案件740件,实际保全到位金额5.06亿元。建立房屋处置定向询价工作机制,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对接,积极大胆地运用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定向询价。截止目前已向税务部门定向询价房屋62套,平均询价周期仅为3天,消除了长期以来查封财产处置周期过长的弊端,提高了房屋鉴定评估效率,减轻了申请人执行成本,提升了执行质效。畅通执行转破产途径,引导产能落后、无力再起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以优质高效的“执转破”工作机制盘活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工作机制
我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成立首家“执行110”,公布执行举报热线,“执行110”快速反应队伍由执行法官(执行员)和司法警察组成,实行“5+2”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当事人或群众举报线索,即刻出警查控被执行人及相关财产。执行110自2018年12月5日运行以来,已处置当事人举报线索5100余起,出警3400余次,查封、扣押车辆36台;接收公安机关临控被执行人135名; 实际控制的1100余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履行金额2000余万元;共计对870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110工作机制运转以来,及时有效处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形成了对被执行人强有力的震慑,执行信访量显著下降,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建立“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的成功经验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意见》所采纳,并向全省法院推广这一做法。
五、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工作机制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工作的大脑和枢纽,我院赋予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案件管理、执行实施启动、执行信息研判、执行案件分流、网拍事务管理、委托执行办理、执行线索处置”等实战功能,按照“电话有人接、线索能处置、网络能查控、简案能快执、案件能管理、部门能联动、要情能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内勤组、网络查询组、分析研判组、网络查控组、网络拍卖组、快执保全组、外勤组、快速反应组、综合管理组等九个组,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在团队化办案中的支持、保障作用,对执行案件进行类型化处理,做到“事务办理集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卷宗作业标准化”,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依托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可以做到一键查询、一键扣划,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运用“执行天眼”系统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行踪的精准定位;为执行人员配置执行单兵设备、无线对讲终端和执法记录仪,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现场的远程指挥和警力调配,初步建成反应快捷的远程执行指挥体系;制定下发《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协调银行等相关部门开通“一案一码”,全面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人案款精准对应、进出账全程留痕。2017年以来,我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3600余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8亿元,查封房产190余套、车辆 1400余台。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开展网络拍卖470次,成交106件,成交额1.4亿元,标的物溢价率22.68%,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
六、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果,建立常态化集中专项执行工作机制
2018年4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后,我院把开展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组工程”来落实,并在第一时间将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进行了专题报告。紧盯最高法院“四个基本”特别是两个90%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对标最高法院考核指标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坚决执行省高院“八个一批”主攻任务,认真梳理问题、找准短板弱项,明确主攻方向,制定下发《颍上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责任清单》,任务细化,目标分解,倒排期限,逐项督察。强化过程管理,尤其加强对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终本案件合格率等核心指标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持续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 相继开展了“亮剑”、“利剑”、“猎狐”“慎城猎赖”“铁拳—2021”“破冰—2022”等专项行动。与颍上县公安局、颍上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告》、《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联合通告》,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制定《颍上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拒执罪自诉案件流程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等民生类执行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自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刑事责任;政法机关在打击拒执犯罪两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对拒执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颍上县农商行与叶德新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案入选安徽法院十大执行案例。
将“扫黑除恶”与执行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借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营造的有利执行环境,全面启动对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全链条核查涉黑恶财产流转轨迹,累计执行到位金额2519.7万元,坚决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七、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
我院根据《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将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通知>》,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建立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即利用网格员熟悉民情、社情的优势,为我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我院在据此取得一定执行效果后向网格员支付奖励的一种悬赏执行制度,也是我院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障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专门制定了《执行悬赏基金管理办法》《网格员协助执行微信群管理办法》,建立了“网格员协助执行微信群”和“执行悬赏基金”。
我院按照执行工作分工建立“慎城、南照、江店、六十铺、谢桥、八里河、耿棚、古城、杨湖”等9个网格员协助执行微信群,采取专人、专机、专号对网格员协助执行群进行管理,邀请各乡镇政法委员和网格员进群,定期在网格员协助执行群中发布失信人信息,网格员据此信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其下落进行举报,管理员对举报的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举报信息准确且涉及案件未履行完毕的,立即按照《颍上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制度(试行)》的规定出警,该机制与执行110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及时有效处置网格员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进一步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
执行悬赏基金是我院为开展执行悬赏工作而设立的专项基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我院现已筹集30万元执行悬赏基金, 对符合条件的网格员按照4种情形分别给予200-2000元不同等次的奖励,并且每年给予各乡镇举报次数最多的网格员1000元奖励、全县举报次数最多的网格员2000元奖励,以鼓励网格员协助执行的行为。
八、打好执行宣传“组合拳”,构建立体式、全方位执行工作机制。
我院将执行宣传与执行攻坚行动相结合,将执行宣传开辟为执行工作的“第二战场”,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打好执行宣传“组合拳”,为执行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制作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宣传海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执行战果,发布“执行攻坚”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其中法院干警自编自演的小品《俺不当“老赖”》和创作的诗歌《承诺》获得广泛好评;编印推出以漫画为主题的“执行不能”宣传册1万份;制作微动漫宣传片《说说执行那些事》,引导社会公众科学理性认识“执行难”; 开展“代表、委员看执行谈执行”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刘丽等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走进法院,亲历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零距离”感受执行。联合今日头条、融媒体中心现场直播抓“老赖”;在“慎城猎赖”行动中,发送的18条执行现场抖音视频,点击量过亿,25万粉丝关注,点赞160万次;中国法院网以《颍上法院官方抖音热度及特点分析》为题报道了颍上法院运用官方抖音宣传执行工作的做法;在光明网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中,我院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也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得该奖项的基层人民法院。
颍上法院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执行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实现了执行工作质效水平的全面提升,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权威,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报》四次深度报道颍上法院执行工作。我院作为唯一一家基层法院代表,两次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发言,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智慧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嘉奖,2020年12月颍上县委县政府为颍上县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