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2001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62.77%,审理标的额154.35亿元;审结40499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64.18%,结案标的75.17亿元。
一、在强化政治建设上有力有为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51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 “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248次,及时研究解决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发挥党建引领龙头作用,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3次、交流研讨81次;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3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0场;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商事业务培训等系列辅导讲座11场 ,开展全员“春训”“政治轮训”、读书班16场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4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民事审判信息2694条。充分发挥“舆鹰”监测系统作用,及时处置涉法舆情。如我院审理的一起确认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纠纷案件,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双方矛盾激化,一百多名出租车主在网上炒作,我院积极沟通协调,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重大舆情风险隐患得以化解。
二、在助力发展大局上高质高效
为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推动审判质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互促进、有效衔接。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落实民营企业家约见法院院长制度,2023年以来开展“为企优服务”走访、应约接待民营企业家52人次,稳妥办理人大关注的园区重点民营企业新孚新能源借贷纠纷案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和民法典、劳动合同讲座20余场,帮助企业诊断风险,推动企业源头治理。2021年以来,共审理破产案件41件,审结36件,其中和解8件、重整3件。2023年,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我院获得“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两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优秀个人”。
多元解纷强化民事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效初显,民事案件调撤率41.32%,服判息诉率91.99%。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4年3月率先在全市开展调解组织社会化运行试点工作,截至2024年5月31日,共成功调解纠纷586件,批量调解了颍上幸福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8件,调撤率100%,该公司送锦旗致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八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9848件,占全院审结民商事案件的49.01%。在审理刘某与邻居“山墙”权属争议案中,巧妙运用“六尺巷”典故,促成双方当事人以山墙为界各退50公分,成功化解长达四年积怨。在审理原告某养殖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与被告孙某生猪代养纠纷案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三天上百通电话促成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以上案例均被《人民法院报》刊载。2023年八里河风景区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法治同行深耕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审务进乡镇、法官进社区、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开展民事法律讲座55场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答疑解惑300余人次。充分发挥我院法文化展厅作用,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20余场次,法文化展厅被省社科联授牌为“安徽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依托我院微信公众号、抖音、门户网站、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民法典宣传稿件300余篇、民法典宣传视频60余条,总阅览量超千万。对巡回审判工作指标化管理和考核,共开展巡回审判9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人次,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法治宣传效果。2022年我院荣获阜阳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2023年9月在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动员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三、在践行为民宗旨上善作善成
能动司法厚植为民情怀。建立“四优”制度,大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做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优先执行。2021年以来,共受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582件,结案152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18.83万元。探索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诉源治理新模式,增强纠纷化解合力,与县劳动仲裁委及劳动仲裁院建立联动机制,就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先期介入,双方进行会商,尤其对涉农民工欠薪系列案件,加大调研力度,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助推建设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如在颍上县致远学校政府收购案中,法院前期介入指导,三百多名教师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均在仲裁阶段处理完毕,仅有十多件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聚焦弱势织密保护之网。打造少审工作品牌,设立家事少年审判庭,专职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帮教回访未成年人活动10人次。建立反家暴、家庭教育指导联席协作机制,与县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人身保护令4份,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保护伞”。选派15名优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50余场次,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职能作用,开展“法律教育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 13场,拍摄的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首部原创微电影《归途》于2022年9月上线。少年审判典型案例被《颍州晚报》“说法”栏目专版刊发,我院在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家事少年审判庭在全省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获评2022-2023年度阜阳市“青少年维权岗”。
如我在访化解涉诉信访。以“如我在访”“如我在诉”的意识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党组定期对信访工作分析研判,落实院领导定期接访制度,2023年以来院领导接访1136人次,带案下访237件。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登记、处理、终结等工作机制,逐案制定化解方案,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实现诉中息访,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隐患。加大裁判文书的说理及思想疏导工作,强化判后答疑。通过与人社部门、上级法院等多方沟通协调,依法稳妥地审结了刘海泉书记接访的张梅涉诉重大信访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双方关系。
四、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出新出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改革,通过“科学分案、高效调解、速裁解纷、快审速判”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5144件,平均结案时间25.89天,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定案把关作用,召开审判委员会议184次,讨论复杂疑难案件1071件。推进院庭长办案实质化、常态化,院庭长办理案件20366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50.35%。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院庭长阅核民事裁判文书2873件。紧紧围绕民事审判案件比、案访比、上诉率等关键指标强化管理、建章立制,从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分析等方面推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有效落实。
推动审判质效争先进位。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构建全流程、多维度案件评查体系,评查重点案件1246件;落实发改案件“每案必研”制度,评析民事发改案件503件。抓好“质量、效果、效率”三个目标导向,开展“审判管理改革年”活动,建立科学高效的案件审判管理体系,修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六星”执法办案竞赛活动,积极营造“以办案论英雄,用实绩显担当”浓厚氛围,激励干警创先争优。民事审判审限内结案率97.64%,上诉案件移送时间由68.64天缩短至48.89天,平均结案时间由38.9天缩短至32.18天。我院民事审判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平均结案时间等重点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办案模式,9060卷案件进入中间柜流转,初步实现无纸化办案。积极应用“阜小e”智能语音系统,实现自动接听诉讼参与人电话,切实解决“联系法官难”问题。开通自助阅卷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阅卷难”“调卷难”问题。在全市率先建立金融类案件要素式审判办案平台,有效提升民事审判效率。充分利用“法信”、类案检索等大数据平台,强化裁判尺度统一,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一对一诉讼服务、法律文书电子送达、云上法庭开庭,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异地网上开庭。2021年以来,网上立案37626件,网上开庭1091件。
五、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从严从实
建设专业化民事审判队伍。制定《颍上县人民法院院庭长阅核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点案件评析制度》等制度机制,认真落实《阜阳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民事审判条线指导和管理,进一步降低案件发改率、缩短审理周期,切实用制度“管好人”“办好案”。加强“案例库”“法答网”的深度应用,2024年以来45名干警通过“法答网”提问103条,助推民事审判能力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安徽法院大讲堂”“社科名家大巡讲”等各类政治业务培训30余期。注重人才培养,选派3名青年法官助理到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跟班学习,调整充实18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到民事审判一线工作,实现民事审判团队健康有序运行。持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全院干警共撰写学术论文、典型案例40余篇,1篇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荣获三等奖,1篇典型案例获“全省法院百篇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入选最高院《人民法院案例选》。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扣紧系牢“责任链条”。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两严一优”专项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8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5次,学习市县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21次,引导广大干警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转变年”活动,推深做实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纠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79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考核评比、排名定位中的结果运用,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加大审务督察和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力度,开展审务督察75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89次。发布“颍法清风”提示65期,将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位干警。用好用活常态化谈心谈话,分层级开展谈心谈话600余人次,将党员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