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率是什么概念,发指的是发回重审,改指的是改判或者部分改判,发改率就是指这两类案件占全部上诉案件的比率。截至2024年6月17日,我院一审、生效裁判被发改总共83件。其中,一审裁判被改判63件、被发回13件、一审裁定被二审撤销3件;生效裁判被发改4件。那么,采取什么方式方法才能降低发改率,提升审判质效呢?
一要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必须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能力,本着强烈的“本领恐慌”意识,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持续加强各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全体干警在新时代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推进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把释法说理、判后答疑纳入司法办案体系,引导法官从“办案不出错”向“司法担当”转变,努力实质性解决矛盾,避免程序空转。定期组织员额法官进行业务学习和互相观摩庭审,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到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求员额法官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细致地审理好案件,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精品案。
二要层层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审判资源供给,加大对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类案会诊的分析研讨力度和案件化解力度。实行“阅核制”,发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关键就是要把握“重点案”和“重点人”,实行网上阅核全流程留痕。对案件证据认定、诉讼程序、实体以及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判前评查把关,提升审判质量;对重大、疑难、新型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审判监督提前介入,对庭审过程全程监督。业务庭长对合议过程全程参与把关,以便更加准确细致了解整个案情,增强对案件判前、判后把关的准确性;针对案件实施判前监督仍有漏洞的情况下,对有上诉苗头的案件实行判后“漏洞”监督,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程序、实体、证据运用以及适用法律等进行全方位检查。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发挥审判委员会定案把关作用。
三要发挥判后答疑作用。推进院庭长办案实质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审判案件比、案访比、上诉率等关键指标强化管理、建章立制,从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评估、审判态势分析等方面推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有效落实。实行答疑解惑制,对判决后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做好调解工作,促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对承办人的判后答疑不满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亲自约谈当事人,提高判后答疑的层级,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提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
四要注重调解案结事了。调解是高质量审判,调解是高效益审判。切实把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平等保护双方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多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率先在全市开展调解组织社会化运行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审务进乡镇,法官进社区”活动,依托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诉调对接中心+审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多元解纷平台,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要强化审判管理。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着力防范类案不同判。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推动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分管院领导、庭长对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发挥庭长、分管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对审判活动的把关作用,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实行判后答疑,当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针对作出的裁判结果提出疑惑时,承办法官要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六要定期评查每案必研。除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其他案件在结案前均要进行评查。为提高评查质量和权威,彻底改变原来由评查室评查的惯例,改由各位审委会委员直接参加评查,或者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分管条线发改案件评查,每2个月评查一次。认真开展“每案必研”,进行逐案分析,深入剖析被发改的原因,查找不足并拟定提升举措,逐案形成分析报告报庭长审核签字。审判委员会定期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对发改案件进行分析、评查,被发改案件的承办人须到会发言,每季度对该季度发改案件进行梳理、纠错,并形成书面材料予以通报,通报将与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相挂钩。
七要压实院庭长职责。通过庭长主动列席合议庭合议、将重大信访案件纳入阅核、加强对重点人员阅核监管等方式,建立“阅核+”工作模式,对于连续三个月上诉率较高类型的案件和上诉率较高、被改判、发回重审比例较高的法官办理的案件,重点阅核。依托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上线的案件“阅核”流程,强化对“四类案件”以外案件的阅核,根据案件阅核的实际需求,实行线上阅核模式,实现阅核工作全程留痕,对刚性阅核案件结案扎口管理,确保“应阅核尽阅核”。同时将院庭长阅核案件工作情况,纳入院庭长办案考核范围。
八要转变司法作风。我院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六个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整治“冷、硬、横、推”等作风顽瘴痼疾,认真查纠拒不接待来访当事人、诉讼服务不到位等司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灌输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常抓不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九要纳入绩效考核。我院虽然在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案访比等质效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后。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作用,敢抓敢管,发挥制度刚性作用,真正让审判管理“长出牙齿”,发挥效用。
十要加强队伍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安徽法院大讲堂”“社科名家大巡讲”等各类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比本领、比服务、比实绩”活动,以“管仲杯”执法办案竞赛为抓手,开展“执法办案六星”和“三精案件”评选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让干警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在审判工作中遇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做到一案一沟通。案件被上诉后,须与上级法院主办法官联系、沟通,减少案件的发回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