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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绿色生态——颍上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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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敏  发布时间:2024-08-16 15:50:0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助力大美颍上建设,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颍上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八里河风景区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拉横幅、咨询台向过往游客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当生态文明的参与者、绿色生活的实践者。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促进了群众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颍上法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司法实践守护生态美,创新生态普法宣传形式,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